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时间: 2025-10-30
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和《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加强管理和使用衔接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告期为10天(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8日)。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涉县农业农村局(涉县龙山大街69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3893594
国家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