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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内容 索堡镇常乐村三队队长于2026年5月,强占村民经营20年的耕地,使用建筑垃圾填埋秧苗,我们紧急从江苏赶回制止,村委从中协调,队长蛮横不予理睬。即使该地块被认定为农田红线,在村民离村务工后,继续指使人填埋。 现在通过110、镇土地处制止后,已将填埋垃圾清理,但是仍不能给出明确的所有权证明。 该地块已长期被队长觊觎,曾多次指派他人毁坏秧苗,并放话想要安稳,就出钱购买,妥妥的恶霸行径。 希望家乡政府机构能够对此种恶行严肃处理,让涉县大量长期在外务工群众能够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留言时间:   2026-6-16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2010年10月28日常乐村第一生产队与常乐村第三生产队因想向上级申报宅基地,两队达成了换地协议,协议经村委会村民代表相互协商,一致同意此协议。达成协议后诉求人段某柱在反映的地块开始种植农作物。后续2015年由于小队队长更换,两队换地协议解除,段某玉在期间又与其他村民达成换地协议。在常乐村第一生产队与常乐村第三生产队解除两队换地协议后,该地块因时间较长、换地协议没有标注具体的四至方位以及多次换地导致难以辨别归属。索堡镇常乐村第三生产队队队长刘某田与2026年6月3日至6月5日陆续将建筑垃圾倒入该地块表面,村委会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镇、土地所工作人员。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土地所工作人员、村支书来到现场,责令刘某田清理走建筑垃圾,恢复耕地原貌。2026年6月6日,该地块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经村委多次调解,现达成协议:因地块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在司法处理未出结果之前,先将该地块闲置,双方对此表示同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6-6-18

    回复单位  涉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