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 2026-4-13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县资规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住户取得联系,经了解:您所在涉县泰和阳光小区已符合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已告知您具体办理流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当事人依照申请,提交转移登记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凭证。因该住户房屋已还清按揭贷款但未办理注销登记,且本人在北京务工,短期回不来,待该住户回涉后带解押手续来不动产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后可按上述办证流程办理房产证,办理证书可由个人带齐手续来不动产中心办理或委托开发商进行办理。
回复时间: 202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