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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内容 阳光明珠楼下十字路口噪音扰民,白天长期有人使用话筒,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唱歌唱戏,分贝有时甚至到7,80,尤其高层深受其扰,并且不止一个人,有好多人,还有很多违规卖东西摆摊也有高音喇叭,曾进行劝阻无用,严重影响白天休息,甚至已造成神经衰弱。该行为已经违反《新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与82条规定,并且前面已经有相关部门进行劝阻无用,请使用更加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是走过场,消极对待!符合违法行为的请按照规定公平处罚,不能向不法者让步,让我们守法者受其扰,让法律条文流于形式!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在相关地区悬挂普法条幅,加强巡视等,感谢领导重视。

    留言时间:   2026-4-12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县住建局立即安排阳光明珠小区附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核实。经核实,该群众反映的商贩经营噪音扰民问题属实。工作人员当即对该商贩开展劝说工作,明确告知其经营行为已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与休息,破坏了周边和谐的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工作人员对商贩进行了耐心的思想教育,详细讲解了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其认识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经过沟通,该商贩充分理解并支持县住建局工作,主动配合整改,及时减小经营噪音音量,并承诺在居民休息时段停止播放相关声音。截至目前,该商贩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整改取得成效。

    为长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强化对小区周边区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该区域巡逻频次,实现常态化巡查全覆盖;二是在居民休息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周边商贩规范经营,切实营造整洁、有序、安静的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6-4-27

    回复单位  涉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