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从3月份开始全县摸底,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农户。截至目前,涉县农业农村局仅对乡(镇)、村级进行抽查核验,未对农户开展抽查核验。抽查核验工作不需要农户提供身份证信息。具体情况请咨询3895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11

  • 留言标题 弘屹国际小区售楼部涉嫌违规改建

    留言时间:   2026-9-8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所在楼栋共3层,建筑面积1454.55㎡,于2025年4月8日申请并完成了消防备案手续。经了解情况,开发商已将该楼栋销售给个人,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当前,产权人计划将该房屋改造为饭店使用,并开始局部施工。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河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小于一万平米的饭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县住建局提交消防备案申请。
    县住建局依据职责,已要求产权人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5日内向住建局提交消防验收备案申请,如逾期未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将依法向县综合执法局移交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14

  • 留言标题 教体局学平险告知

    留言时间:   2026-9-14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发放纸质宣传资料、班级群推送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保险政策、保障内容、投保渠道等宣传工作,方便家长全面了解相关信息。投保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意愿,坚决杜绝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行为。家长及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线下或线上渠道完成阳光投保。
    若学生已自行购置其他同类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或家庭无需投保的,可直接选择不投保。学校不会以是否投保该保险为由,对学生在校学习、活动、评优等各项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切实保障每位学生的平等在校权益。若您有任何线索可拨打3891663进行提供。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8

  • 留言标题 关于涉县娲皇宫清虚阁壁画内容不当的投诉书

    留言时间:   2026-9-2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核实,娲皇宫景区联合县文保中心、文史专家现场核查研判,结合文物保护法规、壁画历史背景、文化内涵综合论证,答复如下: 
    一、该壁画为明清原生文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清除 
    娲皇宫1996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虚阁墙体整套壁画是明清时期原始遗存,无后期人工重绘、新增内容,属于法定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坚持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涂改、铲除、损毁古代遗存。该壁画是研究明清太行山民间绘画、女娲信仰民俗、《封神演义》民间传播的独家实物史料,具备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民俗价值,擅自铲除将造成永久性、不可逆的文化损失,不符合国家文物保护硬性规定。
    二、壁画完整叙事以反面警示为核心,立意尊崇女娲始祖,不存在亵渎先祖问题
    清虚阁壁画为成套连环画,分为三段完整叙事:
    1.商纣王女娲宫进香,见圣像心生邪念,题写轻佻诗句;
    2.女娲归来见诗大怒,体察商朝气数已尽;
    3.纣王纵欲失德、苛政害民,最终商朝覆灭。
    明清匠人绘制此壁画的核心创作目的,是以纣王的傲慢无礼、荒淫无道作为反面教材,向香客传递“敬畏始祖、克制私欲、明德守礼”的教化思想。故事里纣王的轻浮言行是全文批判、否定的对象,整套壁画最终落脚点是彰显女娲创世补天、护佑万民的无上圣德,核心导向与娲皇宫“华夏祖庙、寻根圣地”定位高度契合。
    群众将其类比“祠堂书写侮辱祖先脏话”存在认知偏差:低俗辱骂无教化价值,而本壁画是完整闭环的传统劝善叙事,以反面人物反衬始祖神圣,不存在侮辱、亵渎女娲与华夏先祖的主观表达。 
    三、区分小说虚构情节与始祖正统文化,是传统庙宇通用民俗表达 
    纣王题诗情节源自明代通俗小说《封神演义》,属于文学虚构故事,并非正史记载。在明清民间庙宇体系中,借用通俗小说善恶故事绘制壁画教化民众是全国通用手法,河南古灵山、多地明清女娲庙均留存同题材壁画,是华北民间信仰文化的典型载体。
    景区日常讲解严格区分文学虚构故事与女娲真实创世、补天、造人历史根祖文化,明确划分神话小说叙事与中华始祖正统文脉,不会混淆、弱化女娲作为人文始祖的崇高地位。
    四、后续优化提升举措 
    1.优化壁画周边文字阐释,强化正向价值引导,清晰标注文物年代、民俗内涵、教化意义;
    2.针对青少年研学、祭祖祈福团队,定制专属讲解内容,侧重根祖文化教育,弱化虚构小说细节;
    3.持续邀请文史、文保专家定期研判,在不改动文物本体的前提下,完善配套展示阐释体系,平衡文物保护与大众游览体验。
    清虚阁纣王典故壁画是珍贵明清文物遗存,叙事立意惩恶扬善、尊崇始祖,不存在亵渎先祖、低俗恶趣味问题;铲除文物违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景区将坚持原状保护、强化正向阐释,兼顾文物传承与文旅宣传,持续讲好女娲根祖文化故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8

  • 留言标题 关于涉县娲皇宫清虚阁壁画内容不当的投诉书

    留言时间:   2026-8-31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娲皇宫景区联合县文保中心、文史专家现场核查研判,结合文物保护法规、壁画历史背景、文化内涵综合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壁画为明清原生文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清除 
    娲皇宫1996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虚阁墙体整套壁画是明清时期原始遗存,无后期人工重绘、新增内容,属于法定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坚持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涂改、铲除、损毁古代遗存。该壁画是研究明清太行山民间绘画、女娲信仰民俗、《封神演义》民间传播的独家实物史料,具备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民俗价值,擅自铲除将造成永久性、不可逆的文化损失,不符合国家文物保护硬性规定。
    二、壁画完整叙事以反面警示为核心,立意尊崇女娲始祖,不存在亵渎先祖问题
    清虚阁壁画为成套连环画,分为三段完整叙事:
    1. 商纣王女娲宫进香,见圣像心生邪念,题写轻佻诗句;
    2. 女娲归来见诗大怒,体察商朝气数已尽;
    3. 纣王纵欲失德、苛政害民,最终商朝覆灭。
    明清匠人绘制此壁画的核心创作目的,是以纣王的傲慢无礼、荒淫无道作为反面教材,向香客传递“敬畏始祖、克制私欲、明德守礼”的教化思想。故事里纣王的轻浮言行是全文批判、否定的对象,整套壁画最终落脚点是彰显女娲创世补天、护佑万民的无上圣德,核心导向与娲皇宫“华夏祖庙、寻根圣地”定位高度契合。本壁画是完整闭环的传统劝善叙事,以反面人物反衬始祖神圣,不存在侮辱、亵渎女娲与华夏先祖的主观表达。 
    三、区分小说虚构情节与始祖正统文化,是传统庙宇通用民俗表达 
    纣王题诗情节源自明代通俗小说《封神演义》,属于文学虚构故事,并非正史记载。在明清民间庙宇体系中,借用通俗小说善恶故事绘制壁画教化民众是全国通用手法,河南古灵山、多地明清女娲庙均留存同题材壁画,是华北民间信仰文化的典型载体。
    景区日常讲解严格区分文学虚构故事与女娲真实创世、补天、造人历史根祖文化,明确划分神话小说叙事与中华始祖正统文脉,不会混淆、弱化女娲作为人文始祖的崇高地位。
    四、后续优化提升举措 
    1. 优化壁画周边文字阐释,强化正向价值引导,清晰标注文物年代、民俗内涵、教化意义;
    2. 针对青少年研学、祭祖祈福团队,定制专属讲解内容,侧重根祖文化教育,弱化虚构小说细节;
    3. 持续邀请文史、文保专家定期研判,在不改动文物本体的前提下,完善配套展示阐释体系,平衡文物保护与大众游览体验。
    清虚阁纣王典故壁画是珍贵明清文物遗存,叙事立意惩恶扬善、尊崇始祖,不存在亵渎先祖、低俗恶趣味问题;铲除文物违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景区将坚持原状保护、强化正向阐释,兼顾文物传承与文旅宣传,持续讲好女娲根祖文化故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1

  • 留言标题 过街难

    留言时间:   2026-8-31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万浩小区、泰和阳光小区过街斑马线车辆不礼让行人问题,该路段已经列入严管街管理范畴,县交管大队开发区中队执勤警力已加强该路段日常巡逻管控,重点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下一步计划:一是持续加大严管街巡逻频次,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定点值守,现场纠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醒过往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主动避让行人切实保障群众过街出行安全。
    2.针对反映的商铺噪音扰民问题,开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核查和处理。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现场走访,该小区楼下存在部分底商营业期间使用高音喇叭循环叫卖,音量较大,在午间时段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造成影响。
    处理措施:一是立即整改,开发区工作人员已约谈周围商铺负责人,要求其严格限定营业时间内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严禁在午休时段(12:00-14:00)及夜间使用。二是调整宣传方式,已协调商铺,建议其更换为无声宣传方式,如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等,从源头减少噪音产生。三是强化监管,开发区将建立噪音巡查机制,安排专人联合物业公司,对商铺噪音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将合理规划小区周边噪音管控时段,明确午间、夜间的静音要求。下一步开发区将持续跟进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改到位,为居民营造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10

  • 留言标题 阳光家园底商醉初酒吧扰民违规经营

    留言时间:   2026-8-31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该店涉嫌未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涉市监责改〔2026〕609号),责令该店在 2026年9月11日前改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10

  •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针对您反映的该区域流动摊贩擅自占道经营、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坚持“教育为先、疏导为主”的原则,面对面向摊贩逐户宣讲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容秩序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其占道经营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并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同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过持续多日的宣传劝导和高压管控,将该区域流动摊贩引导至附近不影响居民正常通行的合适经营区域,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经营规定。
    为防止问题回潮反复,县住建局在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中午时段,安排专人在平安街与将军大道交叉口沿线实施定点值守与动态巡查,及时劝阻、制止各类违规经营苗头,确保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目前,违规占道和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周边居民出行及生活环境恢复良好。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完善错时管理机制,并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同时,也将持续优化便民疏导点设置,疏堵结合,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9-3

  • 留言标题 涉县2026年见习岗位什么时候发公告

    留言时间:   2026-8-2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随时关注涉县政府官网,具体情况请咨询人社局3893038,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7

  • 留言标题 咨询数据

    留言时间:   2026-8-25

    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县统计局3893513,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6

  • 留言标题 2026见习报名公告什么时候发

    留言时间:   2026-8-24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随时关注涉县政府官网,具体情况请咨询人社局3893038,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5

  • 留言标题 北岗村路面坍塌大洞导致本人无法开车回家

    留言时间:   2026-8-24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在接到您反映北岗村路面坍塌大洞的问题后,街道办第一时间通知北岗村委会联系您,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确认。该路段因年久失修,出现路面坑洼沉陷,导致给村民们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街道办已督促村委会尽快修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8-28

  • 留言标题 咨询数据

    留言时间:   2026-8-20

    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县统计局3893513,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1

  • 留言标题 申请公开

    留言时间:   2026-8-18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问题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已经与资规局联系,具体情况请咨询资规局3813101,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1

  • 留言标题 2026见习岗

    留言时间:   2026-8-1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随时关注涉县政府官网,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1

  • 留言标题 涉县宏屹国际城地下室大量漏水

    留言时间:   2026-8-17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河北屹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宏屹国际项目,施工单位是石家庄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将问题整理如下:
    1.地下室购买问题。据涉县人防办了解,您的储藏间为人防工程区域,开发商与业主签署协议为储藏间租赁协议书,并未存在购买情况。
    2.墙面漏水问题。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人防工程应当落实维护管理,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人防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投资人享有平时使用收益,应当承担工程本体维护义务;因使用人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承担维修责任。经排查,漏水原因为墙体渗水。人防办8月10日到物业与开发单位及物业公司负责任人及您进行沟通后,开发商及物业负责人在8月10日与您沟通对漏水问题进行维修。您提到家中无人,无法开门配合维修工作。8月17日再次与您沟通,您提出不愿配合维修,要求与开发商解除租赁关系。涉及储藏室租赁退租、物品损失赔付,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民事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通过调解、司法途径解决。不属于人防行政监管范畴。针对该人防工程存在的隐患,于2026年8月17日对河北屹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河北屹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该储藏间渗水部位开展专业防水堵漏施工,消除墙体渗漏水问题,修复围护结构,确保人防防护、密闭性能符合国家人防工程规范标准。完善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护机制,定期排查渗漏、结构隐患。整改完成后,将书面整改报告、现场前后对比照片、施工相关资料报送人防办,申请复查核验。物业公司于8月19日与您电话沟通询问维修事宜,您并未给到明确答复是否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8-24

  • 留言标题 龙城凤府南门通入主干道路和配建学校问题

    留言时间:   2026-8-17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1.龙城凤府南门通入主干道问题。经核查,龙城凤府南区住宅小区项目由河北百龙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将军大道北侧,开元街西侧,用地面积130902 m2(196.35亩),规划建设住宅楼33栋及相关配套建筑,临开元大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临将军大道一侧设置非机动车出入口。
    2.配建学校问题。经核查,龙城凤府南区住宅小区北侧规划一所8轨48班小学,占地面积44.55亩,其中39.17亩位于开发边界内,5.38亩位于开发边界外。目前,该小学尚未开工建设,县资规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申请办理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许可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8-25

  • 留言标题 咨询给孩子改名字事宜

    留言时间:   2026-8-14

    回复内容  您好,您孩子的变更名字手续已办结并领取户口页,涉县公安局于2026年8月21日向您进行回访,您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8-24

  • 留言标题 取消早自习

    留言时间:   2026-8-14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涉县教体局教育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致电您以进一步了解情况,但该号码提示为空号,无法取得联系。加之当前正值假期,暂无法深入学校实地核查,现就上学期我县初中学校“早自习”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各初中学校并未设置早自习。学校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冀教基〔2022〕2号)精神安排作息:寄宿生早晨7:00起床,7:00—7:50用于洗漱、整理内务、早餐及值日,7:50预备,8:00正式上课;走读生除值日需适当提前外,其余7:50前到校即可。
    同时,第一节课前确有教师看管学生现象,但属合规安置,并非强制早自习。受家长上班时间早、天亮较早等因素影响,多数走读生自发于7:00左右到校,部分寄宿生早餐后也提前进入教室。为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安排教职工值守看管,符合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邯教〔2021〕218号)及教体局法规安全股关于提前到校学生安置、严防校外聚集的相关规定。故此做法符合安全管理及办学规范要求。
    综上,各初中学校并未硬性要求学生上早自习,教职工看管系安全保障所需,家长可能将看管行为误解为强制早自习。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强化督导考核,规范办学行为。教体局将加大常态化督导力度,通过定期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合规情况,对不规范行为严肃追责,倒逼学校优化管理。
    (二)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整改落实。组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专题学习规范办学政策文件,举一反三,优化作息管理,明确告知家长和学生无特殊情况不提前到校。
    (三)深化家校共育,消除认知误解。指导各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重点解读作息与睡眠管理规定,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化解误解,增进理解与支持,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8-18

  • 留言标题 城镇教师职称问题

    留言时间:   2026-8-13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初中中级岗位是根据各校事业编制来设置的,编制则依据师生比进行核定。学生人数越多,学校的编制总量就越大,中级岗位也相应更多,中级职称参评指标严格按照市县人社局相关政策核定,并不存在城区名额少、乡镇名额多的情况。
      受城镇化发展影响和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乡镇初中学源逐年萎缩,城区初中学源持续增加。根据师生比政策,城区学校教师编制会动态调整加大,中级岗位也会随之增加,城区教师参评中级职称的机会会越来越多,当前存在的实际困难也会逐步化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2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