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彦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县清漳河两侧湿地、草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湿地草地保护与建设,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规划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加大投入,加强建设管理,建设了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了一个集湿地保护、科普宣教、休闲娱乐和科研监测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国家湿地公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基本情况
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5年12月30日经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5〕189号)正式批准建设,属于生态型社会公益性项目。该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为814.48hm2,北起涉县河南店镇的王堡村,南至合漳乡的合漳村,主要包括清漳河及其河岸漫滩。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区划为5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生态恢复区、合理利用区、宣教展示区和管理服务区。该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2018年通过公开招标,由江苏瑞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2020年12月7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1年1月1日进入运营期。2022年12月14日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涉县清漳河湿地公园正式成为我县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二、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一)强化湿地管理。涉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利用的意见》和《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并成立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初步建立起以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二)深化科研科普。通过与河北工程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鸟类种群调查和植物群系分析等野生动植物普查,并形成高质量成果报告,为湿地的科学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公园内设宣教中心、科普植物园、人工表流湿地、文化长廊、观鸟平台等多种科普宣教场所,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教活动,引发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群众湿地保护意识。2022年河北省科技协会批准成立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推动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野保监测。建立“中华黑鹳保护地-漳河峡谷”。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Ⅰ级保护鸟类黑鹳的重要栖息地, 2020年4月成立的 “中华黑鹳保护地——漳河峡谷”,构建了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保护了黑鹳完整的生境系统。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及救助工作。设立了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鸟类救护站和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了外来物种入侵和生物多样性专项普查,实施了包括觅食区保护、隔离保护、鸟类保护和救助等保护措施,为国家级一、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和其他野生动植物活动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四)推进保护恢复。实施了水系改造、洼地构建、生态浮岛、自然式表流人工湿地和驳岸恢复等系列湿地恢复工程。通过一系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后,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态系统或动植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或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种类或数量明显增加。湿地用水能得到充分保障;湿地水环境质量不断优化与提升;水岸及景观保持自然状态。湿地修复工程科学合理,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五)实行社区共管。社区关系协调方面,一是社区参与共建,湿地公园生态旅游的开展,带动周边生活、生产形式的转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湿地公园的建设与养护,实现与湿地公园的利益共赢。二是社区参与共管,开展社区湿地科普宣教,招聘社区人员参与湿地公园管护、美化绿化等活动的开展。
三、涉县清漳河两侧湿地草地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作为负责全县湿地草地的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推进湿地草地保护恢复,持续推动社区共建共管,全面强化湿地草地资源利用。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树立广大群众保护湿地、草地的环境意识,并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内积极推动和加强我县清漳河湿地草地的建设和保护。
感谢您对清漳河湿地草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涉县林业局
2024年6月7日

冀公网安备 130426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