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涉文广旅承办字(2023)3号
对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牛苗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白芟村涂家坟文物遗址》”的建议收悉,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涉县文物资源丰富,有效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实现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建议中,您提到“因近年来无人看护屡遭盗窃及破坏,为保存省级文物,计划在文物外围进行砌墙并安排专人看护,无奈村集体资金薄弱,无力实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认真核查,积极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一、今年以来,我县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文物安全工作,并与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涂氏先茔由合漳乡属地管理,现有两名文物保护员进行日常管护。
二、为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涂氏先茔的保护,我局曾多次向省市文物部门申报涂氏先茔安防工程立项计划。今年,我局联合合漳乡人民政府,向省市文物部门反映涂氏先茔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并按程序委托第三方编制涂氏先茔设置围栏临时保护设施设计方案,并上报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目前,设计方案省文物局已原则上同意,正在进一步完善当中。待方案最终确定后,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施工。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4日
领导签发:张晓芳
联系人及电话:苑俊芳、张浩琴 389786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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