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依据《邯郸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邯数规〔2025〕1号),现公开征集涉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领域
本次授权8个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分别是卫生健康与医疗保障领域、水利与防汛领域、教育体育领域、文化旅游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领域。
二、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近3年(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涉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涉县发改局。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单独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xshuju@126.com),标题格式为“涉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填报单位名称”。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涉县发改局联系。
(联系人:姚嘉欣,联系电话:0310-3897102)
附件:《涉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指引》
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3日

冀公网安备 130426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