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涉县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一室),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南六楼)社会事务股一室 641房间
联系人员:赵慧慧 咨询电话:3897510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docx附件2: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docx

冀公网安备 130426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