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公安局资金返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对电信网络诈骗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筛查,梳理出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涉及返还的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1、返还银行卡:62172123140035506xx,持卡人:张*龙;接受银行卡:62179912700158153xx,返还金额10000元。2、返还银行卡:62170043800119745xx,持卡人:张*龙;接受银行卡:62179912700158153xx,返还金额1000元。现对该批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30日内,联系涉县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赵警官 曹警官联系电话:0310-3832115
涉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9日

冀公网安备 130426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