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头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乡直各单位:
现将《鹿头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鹿头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鹿头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各企业、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按照《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涉政字〔2025〕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头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杨帅飞 党委书记
副组长:董高峰 政府乡长
成 员:刘馨遥 人大主席
刘姣荣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宋 飞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申 鑫 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琦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苗晨昊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江婷婷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志兵 副乡长
付 霞 人大副主席
任文轩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赵晓霞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庆荣 四级主任科员
郭晓炜 四级主任科员、督查专员
房文丽 四级主任科员、专职组织员
各村支书
二、工作职责
统筹领导本乡、村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成员单位力量,形成普查工作合力;督促检查普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苗晨昊任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查结束后自动撤销。如因人员变动,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换,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制定本乡、村普查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入户登记、数据采集与审核、遥感测量等工作;做好普查资料的整理、归档与安全管理;按时向上级农普办报送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处理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日常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级农普办汇报。乡属各部门、村要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普查办公室、人员、经费、设备及物资配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鹿头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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